我們同在一張戶口本上,我是他的合法妻子,。
我愛了他六年,也卑微生活了六年。
他是星光閃耀的影帝大人,我是那個藏在背後見不得光的妻子。
可我的愛不是,他承諾我在頒獎典禮上公開關係,結果他在那天擁吻初戀。
我拍戲時跟男主牽手,他直接公開罵我是歌女,散佈訊息造謠我是陪酒女。
後來,我流產求他來看我。
他說在忙。
電話那頭嬌羞的喘息讓我紅了眼眶。
最後他鋃鐺入獄,求我回到他身邊。
我隻能說,“抱歉,先生!”